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七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743
1.刘⼤妈的丈夫早已去世,⼀⼈抚养两个孩⼦甲、⼄成⼈。可是两个孩⼦成年后远离母亲,不能在⽼⼈⾝边赡养侍候,便委托堂妹丙照看刘⼤妈。丙将刘⼤妈视为⾃⼰的母亲⼀样照看,直到刘大妈⾛完⼈⽣的最后⼀天。由于丙多年的照顾,刘⼤妈⽣前⽴有遗嘱:将⾃⼰的全部遗产指定由丙取得。刘⼤妈在临死前,将遗嘱交给丙。由于忙于⽥⾥的农活,在刘⼤妈死后的第70天,丙拿着遗嘱找甲、⼄,要求取得遗嘱中指定由⾃⼰获取的财产。下⾯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丙有权依法继承刘⼤妈的遗产
  • B.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 C.丙⽆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遗产
  • D.丙是否有权获得刘⼤妈的遗产,应由刘⼤妈的⼦⼥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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