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六章 法定继承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727
1.王⼤爷于2018年6⽉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存款”等。王⼤爷⼀共有四个⼦⼥甲、⼄、丙、丁,其中甲是养⼦⼥。甲只有⼀个⼉⼦王超,王超只有⼀个⼥⼉王⼩超。丁有⼀个亲⽣的⼥⼉吴蕾、养⼥吴丽和由其抚养长⼤的继⼦吴宇。甲于2013年1⽉因病死亡,王超因下落不明法院依法于2015年10⽉宣告其死亡,丁于2017年4⽉意外伤害死亡。针对王⼤爷的遗产,哪些⼈有代位继承权?( )
  • A.王⼩超
  • B.吴蕾
  • C.吴丽
  • D.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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