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婚姻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698
1.甲男发现⾃⼰的⼉⼦⼩甲,没有⾃⼰的任何特征,⽽且具有⾃⼰和妻⼦⼄都不具有的特征。在后来的⼀次体检中,甲发现⼩甲的⾎型既不和⾃⼰的⼀致,也不和⼄的⼀致。于是,向⼄提出要做亲⼦鉴定。另悉,⼩甲跟随母亲⼄⼀起⽣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如果⼄拒绝做鉴定且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则可以推定甲与⼩甲的亲⼦关系不存在
  • B.根据甲提供的⾎型不⼀致的证据,可直接认定亲⼦关系不存在
  • C.如果经鉴定,⼩甲不是⾃已的亲⽣⼦,在离婚时甲对于已经⽀付的抚养费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 D.如果⼄同意做鉴定,则应以鉴定结论为依据认定亲⼦关系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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