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婚姻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695
1.2018年3⽉1⽇张三起诉与李四离婚,⼀审中李四不同意离婚。2018年9⽉3⽇,李四发现张三与王五在此之前就已经同居,故诉请张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张三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 A.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单独提起,故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 B.若⼀审法院已经判决张三、李四离婚,基于⼀事不再理原则,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 C.虽然李四作为被告未在⼀审向张三提出索赔,但在离婚判决后1年内可单独诉请张三赔偿
  • D.如李四⼀审后提起上诉,在⼆审期间向张三提出索赔,法院可以判决张三承担赔偿责任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