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婚姻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693
1.王某(男)已经35岁仍未结婚,家中⽗母时常催促。王某遂委托同乡刘某帮忙介绍,若最终牵⼿即付酬⾦1万元。后刘某介绍张某(⼥)给王某,双⽅⼀见钟情,于2018年7⽉7⽇登记结婚,张某于2018年9⽉1⽇怀孕。同年12⽉1⽇,王某查知⾃⼰⽆⽣育能⼒,张某曾为某洗浴中⼼“失⾜妇⼥”,其怀孕系因与酒吧服务⽣发⽣⼀夜情所致,同年12⽉2⽇,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王某与刘某的约定属于居间合同
  • B.因起诉时张某处于怀孕期间,王某⽆权起诉离婚
  • C.若刘某介绍时知道张某曾为“失⾜妇⼥”,王某有权撤销婚姻
  • D.王某起诉离婚的同时,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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