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婚姻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691
1.2017年11⽉,赵某(男)与张某(⼥)经⼈介绍相识,并于2018年5⽉订下婚约。在⼥⽅⽗母的索要下,赵某给付张某彩礼现⾦14880元、价值7100元的“三⾦”、⼿机及照相机各⼀部。2018年9⽉,赵某再次向张某给付彩礼10000元。此后,当赵某向张某提出结婚时,张某以各种借⼜推脱,最后明确表⽰双⽅性格不合,不适合结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赵某与张某虽未登记结婚,但因订⽴婚约构成事实婚姻,应受法律保护
  • B.赵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已经⽀付的彩礼
  • C.若赵某最终未与张某登记结婚,赵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D.张某拒绝与赵某结婚时,其收受的彩礼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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