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婚姻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682
1.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2005年6⽉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向他⼈借款2万元⽤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美发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B.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清偿
  • C.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承担⼀半的清偿责任
  • D.该债务系⼆⼈分居之后所负,不是⽤于夫妻共同⽣活,应由柳某独⾃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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