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婚姻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680
1.甲、⼄因离婚诉⾄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其他三分之⼆以上合伙⼈同意转让的,⼄取得合伙⼈地位
  • B.其他合伙⼈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使优先受让权的,可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分割
  • C.其他合伙⼈不同意转让,也不⾏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甲退伙或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可对退伙财产进⾏分割
  • D.其他合伙⼊对转让、退伙、退还财产均不同意,也不⾏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全体合伙⼈同意转让,⼄依法取得合伙⼈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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