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六章 不当得利、⽆因管理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264
1.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因管理的是( )。
  • A.张⼤妈病重在床,邻居李四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为
  • B.张三将李四由其保管的⾃⾏车以李四的名义卖给王五的⾏为
  • C.张三为⼀名⼈,李四便以张三的名义为⾃⼰登征婚⼴告的⾏为
  • D.王五将他⼈丢失的物品捡回,并予以保管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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