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六章 不当得利、⽆因管理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9252
1.张某发现⾃⼰的⼯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员⼯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真题]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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