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六章 不当得利、⽆因管理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9249
1.下列哪⼀情形不产⽣不当得利之债?( )
  • A.甲向⼄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清偿债务
  • C.甲久别归家,误把⼄的鸡当成⾃家的吃掉
  • D.甲雇⽤的装修⼯⼈,误把邻居⼄的装修材料⽤于甲的房屋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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