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五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9227
1.胡某于2006年3⽉10⽇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09年3⽉30⽇,双⽅商议再借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2010年2⽉归还借款100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100万元,下列哪⼀表述是正确的?()
  • A.因2006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B.因2006年的借款⽆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
  • C.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 D.因2006年和2009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例归还该两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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