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225
1.甲公司是⼀家科技企业,向⼄公司采购10台进⼜精密空调,⽤于保证其机房的温度适合机器设备运转。甲公司与⼄公司约定,⼄公司全部交付后10⽇内付货款。并由丙银⾏以保函的形式为本次交易提供保证担保,保函明确:“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银⾏代为⽀付。丙银⾏承担保证责任直⾄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3⽉10⽇甲公司收货,其中有2台经过试运⾏发现低温情况下⽆法运转。2014年3⽉20⽇⼄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遂要求丙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为此发⽣争议。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 A.保函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应为2014年3⽉20⽇起2年
  • B.如丙银⾏知道空调有问题并向⼄公司⽀付全部货款,则只能向甲公司追偿部分货款
  • C.保函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应为2014年3⽉20⽇起6个⽉
  • D.丙银⾏为⼀般保证责任,如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则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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