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214
1.甲⽋⼄20万元到期⽆⼒偿还,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继承⼈。⼄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遂订⽴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 A.⼄对甲的⾏为可⾏使债权⼈撤销权
  • B.⼄可主张赠与协议⽆效
  • C.⼄可代位⾏使甲的继承权
  • D.丙⽆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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