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9201
1.甲⽋⼄10万元,2015年8⽉13⽇到期。丙出具《保证书》:“甲不能偿还债务时,我负责6万元。”⼄看丙清偿能⼒有限,要求再次提供担保。甲的好友丁亦同意为甲的债务提供保证,但未就其他事项进⾏约定。后⼄经丙、丁两头同意将债权转让于陈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丙、丁的保证期间均从主债务履⾏期届满之⽇起计算
  • B.因债权转让未取得保证⼈书⾯同意,丙、丁免于承担保证责任
  • C.⼄在保证期间内起诉甲时,开始计算丙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D.丁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也可以直接向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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