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9192
1.张某从甲银⾏分⽀机构⼄⽀⾏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不履⾏保证责任,债权⼈有权直接从保证⼈在甲银⾏及其⽀⾏处开⽴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直接从李某在甲银⾏下属的丙⽀⾏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表述是正确的?( )
  • A.李某与甲银⾏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效
  • B.李某⽆须承担保证责任
  • C.⼄⽀⾏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
  • D.⼄⽀⾏应以⾃⼰的名义向张某⾏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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