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三章 债的履⾏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188
1.下列债的履⾏中,属于不适当履⾏的有( )。
  • A.赵某将⾃⼰的⽟佩10万元出售给孙某,约定5⽉10⽇⼀⼿交钱⼀⼿交货,孙某5⽉10⽇仅凑齐8万元
  • B.知名演员张某和某摄影公司约定,由张某和其⼦为摄影公司担当⼀年的平⾯模特,某天张某之⼦突发⾼烧,⽆法参加拍摄,张某私⾃⽤⾃⼰的侄⼦代替⼉⼦充当模特
  • C.甲企业应付⼄公司货款30万元,由于⼄公司已经进⼊破产程序,遂把30万元的货款交给了清算组
  • D.王某向⽔果店订购⼗箱草莓,⽔果店在发货时未仔细打包致使张某收货时草莓部分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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