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章 担保物权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9149
1.甲为担保其对⼄的债务,将⾃有的电动车交付于⼄设⽴质权,但电动车配备的⼯具箱未⼀并 交付。⼄未经甲同意,骑该车去菜市场买菜且正常⾏驶,但被醉酒驾驶的丙撞倒,电动车受损。现    乙为了向丁借钱,未经甲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丁,丁不知此车为甲所有。丁驾驶该车时违章造成电动车毁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因⼄⽆过错,甲应当向丙请求赔偿
  • B.因电动车受损,⼄有权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
  • C.丁造成电动车毁损时,甲有权要求⼄承担责任
  • D.⼄履⾏期届满未履⾏债务的,丁有权就该电动车及⼯具箱优先受偿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