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章 担保物权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9117
1.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借款100万元,⼄银⾏借款300万元,丙银⾏借款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与甲银⾏商定交换各⾃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但⼄银⾏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偿还三家银⾏的到期债务,银⾏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       600万元。关于三家银⾏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银⾏100万元、⼄银⾏300万元、丙银⾏200万元
  • B.甲银⾏得不到清偿、⼄银⾏100万元、丙银⾏500万元
  • C.甲银⾏得不到清偿、⼄银⾏300万元、丙银⾏300万元
  • D.甲银⾏100万元、⼄银⾏200万元、丙银⾏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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