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二章 自然人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8784
1.2014年6⽉1⽇,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飞机中途失事,⾄今下落不明。韩某妻⼦何某欲将⼉⼦⼩韩送养以便再嫁。韩某的⽗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
  • A.韩某的利害关系⼈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 B.韩某的⽗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 C.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视为韩某死亡的⽇期
  • D.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但是韩某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韩某所实施的民事法律⾏为效⼒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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