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四章 财税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7906
1.甲公司⽋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公司⽋我公司60万元货 款,贵局不如⾏使代位权直接去⼄公司收取现⾦。”该局遂通知⼄公司缴纳甲公司的⽋税,⼄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措施。关于税务局的⾏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只要甲公司⽋税,⼄公司又⽋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使代位权
  • B.如代位权成⽴,即使⼄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公司⾏使
  •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公司限期缴纳
  •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措施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