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编号:4817420
1.中国甲公司与瑞⼠⼄公司签订了茶叶买卖合同,条件为CFR青岛,买⽅甲公司投保了⼀切险, 装 船 完毕后,承运⼈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串味,经鉴定串味是由于丙公司将茶叶与⾹料混放引起的。依《海商法》及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 A.货物串味的损失应当由丙公司承担责任
- B.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C.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就取得了向丙公司索赔的代位求偿权
- D.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丙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