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17394
1.中国甲公司向⽇本⼄公司购买⼀批玻璃器⽫,双⽅约定CFR上海,⽇本⼄公司将货物交⽇本 航运公司丙托运,⼄公司在运输合同中要求丙在船舱中铺垫⼀些防震的物品以保证货物完好,但是  该条款并没有在提单的背⾯条款中出现。丙航运公司向⽇本⼄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后来,丙航  运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防震措施,加之海上风浪过⼤致使货物⼤部分破碎。此时,中国甲公司可  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
  • A.中国甲公司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向丙请求赔偿
  • B.中国甲公司可以依据提单向丙请求赔偿
  • C.中国甲公司⽆法向⽇本⼄公司请求赔偿,因为⽇本⼄公司拿到了清洁提单,证明它将货物交给承运⼈时是完好的
  • D.中国甲公司可以基于买卖合同向⽇本⼄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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