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17365
1.2011年5⽉和10⽉中国甲公司与意⼤利⼄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由甲公司向⼄公司出售⼀批 ⾷品。合同订⽴后,甲公司即分别发运了第⼀批货物的全部及第⼆批合同项下的部分货物。货物发 运后,⼄公司以资⾦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条件为汇付。甲公司表⽰同意,⽽⼄公司在收货 后却借故不⽀付应付货款。甲公司为避免损失的扩⼤,在未通知对⽅的情况下,未发运第⼆批项下 的其他货物。⼄公司于是起诉甲公司违约,并提出索赔。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 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公司可以中⽌⽀付第⼆批未交付货物的货款
  • B.⼄公司未⽀付第⼀批货物的货款属于违约⾏为
  • C.甲公司经通知⼄公司后⽅可停⽌发货
  • D.⼄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必须⽀付两份合同的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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