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章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与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06191
1. 《折狱⻳鉴》载⼀案例:张泳尚书镇蜀⽇,因出过委巷,闻⼈哭,惧⽽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此谋。发棺视⼫,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了下列哪⼀断案⽅法?( )
  • A.《春秋》决狱
  • B.“听讼”、“断狱”
  • C.“据状断之”
  • D.九卿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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