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二章 法的运行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05672
1.2005年6⽉30⽇,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信访局根据《信访条例》的⽴法精神及其确定的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对《信访条例》有关条款做出解释:《信访条例》第34、35条中“上⼀级⾏政机关”的含义:原办理⾏政机关、复查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下⼈民政府⼯作部门的,其上⼀级⾏政机关是指本级⼈民政府或者上⼀级⼈民政府主管部门:原办理⾏政机关、复查机关是省级⼈民政府⼯作部门的,其上⼀级⾏政机关是指本级⼈民政府。关于这个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该解释属于⾏政解释
  • B.该解释对信访⼯作具有约束⼒
  • C.该解释不属于⾏政解释,因为⾏政解释必须要由国务院亲⾃做出
  • D.如果公民对该解释存在异议,得请求法院对其进⾏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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