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二章 法的运行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05623
1.在⼀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属于《刑法》第⼀百四⼗条规定的“⽣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因为《刑法》第⼀百四⼗七条对“⽣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的法律解释⽅法属于下列哪⼀种?()
  • A.⽐较解释
  • B.历史解释
  • C.体系解释
  • D.⽬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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