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第一章 法的本体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05385
1.2012年,潘桂花、李⼤响⽼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由潘桂花变成其⼦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名下。⼆⽼怒将李能诉⾄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为能⼒⼈。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效。对此,下列哪⼀说法是不正确的?( )
  • A.李能的⾏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限制,使之免于⾃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为进⾏判断,从⽽否定了他的做法
  •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为能⼒⼈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种认定
  •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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