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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共享题干题 编号:4805196

吴先⽣与尤⼥⼠⾃由恋爱后结婚,育有⼀⼦吴勇,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考虑到吴勇年幼, 双⽅在协议中约定,吴勇由尤⼥⼠抚养,但倘若尤⼥⼠再婚,不得⽣育。后尤⼥⼠再婚并怀孕,吴 先⽣诉⾄法院,以尤⼥⼠违反协议为由,要求获得吴勇的抚养权。法院认定协议因侵犯尤⼥⼠的⽣ 育权⽽⽆效,判决驳回吴先⽣的诉讼请求。吴勇上⼩学后,因名字谐⾳,被同学起了绰号没⽤。 吴勇内⼼感觉屈辱,请求母亲为⾃⼰改名。尤⼥⼠遂到公安机关将吴勇改为尤勇。后吴先⽣听 说此事,诉⾄法院,以吴勇为⾃⼰亲⽣⼉⼦,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理应跟⾃⼰姓为由,要求法 院判决将尤勇更名为吴勇。法院根据《婚姻法》第22条:⼦⼥可以随⽗姓,可以随母姓,判 决驳回吴先⽣的诉讼请求。

1. 上述协议违反的原则有()。
  • A. 公序良俗原则
  • B. 平等原则
  • C. ⾃愿原则
  • D.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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