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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04637
1. 王强育有三⼦王⼤、王⼆、王三,其妻早亡。因王⼆平⽇尽孝较多,王强设⽴遗嘱载明:其死亡后财产由王⼆全部继承。后王⼆不幸在车祸中死亡(其妻和独⼦王⼩⼆幸免),王强悲伤过度,不久也去世。在分割王强遗产时,李四主张王强⽣前⽋其8万元债务未偿还,后经查属实。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因遗嘱继承⼈王⼆死亡,王强的遗产应由王⼆的继承⼈继承
  • B. 王强的遗产应当由王⼤、王三及王⼆的继承⼈共同继承
  • C. 若王强留下的遗产实际价值不⾜8万元,则其继承⼈⽆须向李四承担清偿责任
  • D. 对于王强8万元的债务,应由王⼤、王三以及王⼆的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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