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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804621
1. 甲、⼄、丙、丁4⼈共同出资设⽴华光有限公司,出资⽐例分别为60%、20%、15%、5%。因产品质量好、价格优惠,⾃开始经营起持续盈利。但甲、⼄不和,公司已连续3年未召开股东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 A. 即使⼄尚未完全履⾏出资义务,⼄仍可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 B. 丁可单独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 C. 华光有限公司持续盈利,因此公司经营管理不存在严重困难
  • D. 若公司解散,应由董事组成清算组进⾏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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