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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4804460
1.甲、⼄、丙、丁四⼈达成合伙协议,成⽴⼀合伙饭店,以⼄的名义登记为个体户,名为“⼀品鲜饭店”。出资⽐例为各占1/4。甲为厨师劳务出资,作价出资10万元,同时甲每⽉开⼯资8000元;⼄、丙和丁每⼈现⾦出资10万元,⼄出资10万元到位,丙、丁没有出资。开业第⼆天,甲在给客⼈炒菜时不明原因炉灶突然爆燃失⽕将甲烧伤,花去医疗费40000元。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丁有权随时主张解除合伙合同⽽退出合伙
  • B.甲劳务出资⽆效,因此甲不是合伙⼈
  • C.因为丙没有出资,丁有权拒绝出资10万元
  • D.甲⾃担损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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