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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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编号:4762215
1.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40%、30%、20%和10%。公司章程对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无特别规定。为扩大公司规模,甲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方案。为此,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赵某和钱某赞成合并,孙某和李某表示反对。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2/3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 B.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3/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不足3/4,因此,该决议不能通过
  • C.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已达2/3以上,因此,该决议通过
  • D.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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