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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4761453
1.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郑宇是我国当代知名文学评论家,1967 年去世,儿子郑明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2012年,郑明将 1957—1967 年郑宇写给他的家信进行整理,挑选出 96 封书信,按照落款时间顺 序,编辑成《父亲最后的来信》(以下简称《来信》)。2013 年 1 月,郑明与甲出版社订 立出版合同,合同约定郑明授予甲出版社在国内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来信》中文版的专有 出版权,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年。同时,双方还订立了一份《数字出版协议》,约 定:郑明授权甲出版社将《来信》制作成电子图书复制、发行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郑明授 权甲出版社享有《来信》的改编权。以上两项授权的有效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2013 年 4 月,《来信》一书出版,封面署“郑宇著 郑明 编”。该书上市后,广受读 者好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充分发掘该书的价值,2017 年 2 月,甲 出版社数字出版部门邀请当地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朗读《来信》全书,录制为音频,并将该 音频制作成有声读物,上传到甲出版社网站供读者在线听书。2018 年 2 月,甲出版社新出版《郑宇的来信》一书,封面署“郑宇 著”。经比对,《郑宇的来信》一书除增加一篇出版前言之外,其他内容与《来信》完全一致。郑明认为甲出版社未经许可传播有声读物和出版《郑宇的来信》且不付酬的行为侵犯其 著作权,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庭审时,甲出版社辩称:第一,《来信》中收录的所有书信 作者均是郑宇,因郑宇于 1967 年去世,《来信》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已在 2017 年 12 月 31日截止,甲出版社于 2018 年出版《郑宇的来信》,也就不必再向郑宇的法定继承人支付报酬;该书封面上已经标明“郑宇 著”,这就充分尊重了作者的人身权利。因此,出版社没 有侵权。第二,将文字内容制作成有声读物是对作品的改编,将有声读物上传到网站供读者 在线收听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甲出版社已经通过《数字出版协议》获得郑明对作品的 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且授权还在有效期内。所以,出版社没有侵犯郑明的 著作权。问题一:《父亲最后的来信》属于什么种类的作品?请作选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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