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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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编号:4202233
1.甲、乙、丙、丁成立一个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A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串通,为客户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并私下收取客户好处费100万元;该审计报告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A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赔偿100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 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 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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