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4201953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 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
  • 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
  • D.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经济法 - 相关课程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