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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编号:3326164
1.给定资料1:
  2016年2月,一家媒体评论文章《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认为:“以治理污染为本职的污水处理厂,竟然成了超标排污大户。而治本之策,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文章点出了提标问题。
  为反驳上述文章,科学研究员A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连发三篇评论,认为“提高排放标准不是治本之策”。反驳文章在环保圈内大量转发,成一时热点。
  紧随其后,一份信函被递送到环保部主要领导的案前,此信出自一家环保企业。“污水处理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上述信函写道。
  自此,一场大规模的“提标”争论在行业内掀起。
  “污水处理系统有多个问题,标准只是其中之一。而相比之下,更大的问题则在于污水处理系统落后。污水收集不上来,标准再提高,河道如何干净?”工程师B说。
  和工程师B持相同观点的一些人也表示:“真正的污染源是多年来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直排累积造成的,把直排的、偷排的问题解决了,污水处理厂绝对不用提标。此前标准的制定已经充分考虑了环境容量问题,而且应根据各地实际在国家统筹的前提下强化地方标准,不应该全国一刀切。”
  对此,专家C则有不同观点:“拿污水收集管道说事,跑冒滴漏,这并不是理由。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和排放提标二者是不矛盾的,为何要放在一起说?”
  “现在一级A还是劣五类水,水体丧失了循环的功能,就是一潭污水。”专家C说。例如,从COD浓度来看,一级A的数值为50mg/L,而被视为污浊的地表五类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OD也不能高于40mg/L。如果这样进行数值比较,按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确实比地表五类水还差些。
  “这就是说,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大量污水,仍可能是超出人们预想的劣五类水!”
  对此,专家D则并不认同,原因是这样的对比忽略了水体的自净能力。而这两个水的标准,一个属于质量标准,一个是排放标准。专家D认为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更进一步讲,如果将新建污水处理厂标准都提升至一级A,资金方面将会存在巨大缺口。
  关于污水处理厂国家标准的修订,最近的政策指导可见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
  其中提到:修订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最早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至今已逾13年。“标准自出台至今,污水处理量增长了多少?经济总量增加了多少?所以经历了十余年的巨变,标准也应该进行相应提升。”专家C说。
  根据住建部的统计数据,2002年标准刚发布时,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3700万立方米/日,到2015年6月底,这一数字已增长至1.61亿立方米/日。而这期间,国家标准并无变化。
  据科学研究员A回忆,全国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始于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的爆发,此次事件直接推动了各地规模庞大的提标改造工程开展。
  为解决太湖的污染问题,当年紧急出台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提到:将太湖流域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升为一级A。随后,提标改造工作在一些对水环境质量要求严格的地方开始实施。
  不管怎样,这仅仅是地方的自选动作。地方是否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取决于当地决策部门的政绩观。在科学研究员A看来,随着中央日益重视环境问题,这样的观念正在各个地方逐渐形成。因此,地方自选动作完全可以实现标准更严。
  越多的人认同“污水处理厂排污”的说法,污水处理厂排放提标就会得到越多人的赞同。“如果标准提高真能解决污染问题,那贵点也无妨。而如果水污染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结果则是浪费了大量纳税人的钱。”科学研究员A预测。因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是本末倒置、锦上添花,并无法最终解决污染问题。
  “一种污水处理先进技术,对企业来讲可能很好,但是对全局未必适用。要分别考虑不同地方的水质改善需求,不能搞一刀切。国家标准首要是保全国污水处理底线技术;地方标准和排污许可证,则可以解决不同地方的特殊问题。”专家D说。
  “给定资料1”中,对于是否应该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支持方和反对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请你对双方的观点进行梳理,概括他们支持和反对的主要理由。
  要求:紧扣资料,全面准确,语言流畅。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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