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 专题九 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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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编号:3107068
1.众美建筑的财务总监就以下事项征询注册会计师李伟的意见:
(1)2×17年2月,众美建筑以500万元现金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0%的股权。众美建筑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18年1月2日,众美建筑又以1500万元的现金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万鑫公司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
当日,万鑫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众美建筑对万鑫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500万元。
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万鑫公司章程规定,众美建筑能够对万鑫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财务总监希望李伟就众美建筑进一步取得万鑫公司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2×18年6月30日众美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众美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18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4500万元。
众美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16年1月1日,众美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众美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18年6月30日,众美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16年1月1日至2×18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财务总监希望李伟对众美建筑在丧失控制权日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置损益的确定提出分析建议。
(3)2×17年,众美建筑和万恒分别出资750万元和250万元设立方兴公司,众美建筑、万恒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5%和25%。方兴公司为众美建筑的子公司。
2×18年万恒公司对方兴公司增资500万元,增资后占方兴公司股权比例为35%。交易完成后,众美建筑仍控制方兴公司。
方兴公司自成立日至增资前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影响方兴公司净资产变动的事项(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李伟就众美建筑就此事项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为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众美建筑计划剥离辅业,处置全资子公司爱美公司。2×17年11月20日,众美建筑与东德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约定众美建筑向东德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爱美公司100%股权,对价总额为7000万元。考虑到股权平稳过渡,双方协议约定,东德公司应在2×17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万元,以先取得爱美公司30%股权。
东德公司应在2×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4000万元,以取得爱美公司剩余70%股权。
2×17年12月31日至东德公司支付剩余价款的期间,爱美公司仍由众美建筑控制,若爱美公司在此期间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则后续70%股权的购买对价按东德公司已分得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17年12月31日,东德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众美建筑支付3000万元,众美建筑将爱美公司股权转让给东德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已于当日完成;
处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500万元(初始投资为成本为3500万元),爱美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1300万元,2015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200万元)。
2×18年9月30日,东德公司向众美建筑支付4000万元,众美建筑将爱美公司剩余70%股权转让给东德公司并办理完毕股权变更手续,自此东德公司取得爱美公司的控制权;当日,爱美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
2×18年1月1日至2×18年9月30日,爱美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无其他净资产变动事项(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李伟就众美建筑这两次处置股权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提出分析意见,并就如何进行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给出建议。
1、针对资料中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注册会计师李伟回答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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