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核安全工程师 >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第十一节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2842231
1.《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规定:根据运行经验、有关的安全分析和安全研究的结果,针对严重事故,设计中必须寿虑的事项有()。
  • A.必须采用概率论、确定论和正确的工程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重要事件序列
  • B.必须对照有关准则审查这些事件序列,以确定必须在设计中考虑哪些严重事故
  • C.对于能降低这些选定事件发生的概率或者当这些选定事件发生时能减轻其后果的可能的设计修改或规程修改,必须加以评价,如属合理可行则必须实施这种修改
  • D.必须考虑核动力厂整个设计能力,包括超过其原来预定功能和预计运行状态下可能使用某些系统(卽安全系统和非安全系统)和使用附加的临时系统,使核动力厂回到受控状态和/或减轻严重事故的后果,条件是可以衷明这些系统能够在预计的环境条件下起作用
  • E.对于多机组核动力厂,必须考虑使用其他机组可利用的手段和/或支持,条件是其他机组的安全运行不会受到损害
  • F.必须在计及有代表性和起主导作用的严重事故情况下制定事故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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