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核安全工程师 >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第五节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二附件二 研究堆营运单位报告制度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2841458
1.研究堆核事故应急报告在初始报告发出后,每隔()小时用电话传真方式向国家核安全局应急中心和所在地区监督站发一次后续报告。
  • A.0.5
  • B.1
  • C.1.5
  • 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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