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核安全工程师 >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第四节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二 附件一 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
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相关题库
多选题 编号:2841419
1.“可能导致明显危害安全的没有分析过的工况、超出核电厂设计基准的工况或在核电厂运行规程或应急规程中没有考虑的工况的事件”的事例包括()。
  • A.堆芯传热管道内出现过量的汽泡
  • B.测量信号管路内出现汽泡
  • C.在监督试验中,一个单一故障或人的误操作导致多台设备中断运行
  • D.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高能管道的支撑构件的螺丝松动
  • E.安全注入系统突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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