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编号:2732515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甲公司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于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折价。甲公司发生的有关长期债券投资业务如下:
(1)2005年12月31日,以21 909.2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于2005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债券,债券面值总额为20 000万元,付息日为每年1月1日,票面年利率为6%,实际年利率为5%。未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2006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3)2006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利息,并摊销债券溢价。
(4)2007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5)2007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利息,并摊销债券溢价。
(6)2008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7)2008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利息,并摊销债券溢价。
(8)2009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9)2009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利息,并摊销债券溢价。
(10)2010年1月1日,该债券到期,收到乙公司发放的债券本金和利息,存入银行。
假定各年实际利率均为5%,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该债券年票面利息。
(2)计算各年的投资收益和溢价摊销额。
(3)逐笔编制上述各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