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经济>税务师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相关题库
共享题干题 编号:2639113

个体户张某于2017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辆二手东风牌卡车,用于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与钱某订立合同,将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1.关于本案中抵押行为和租赁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李某无权在卡车上设定抵押
  • B.汽车的所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时发生转移
  • C.租赁期内赵某无权处分汽车的所有权
  • D.李某在本案中享有优先购买权,赵某应当将卡车卖给李某
  • E.若钱某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李某的租赁合同未到期,则钱某有权要求李某归还该车

登录后查看答案及解析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相关课程

选择购买的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