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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 相关题库
共享题干题 编号:2638154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与刘某共同设立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张某以房产出资,作价300万元。王某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0万元。李某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作价200万元。赵某和刘某均以现金出资,为200万元和50万元。因股东人数较少,故决定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由赵某担任监事。后因公司业绩较差,且股东之间冲突不断,对公司发展方向存在争论。对此,部分股东主张召开股东会解决争议,部分股东认为公司前途暗淡,意欲退出。(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并无规定)

1.出现下列( )情形,刘某可据此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A.股东会决议当年和次年不向股东分红
  • B.股东会决议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 C.股东会决议为获取发展资金,将公司主要资产售予丁公司
  • D.股东会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至800万元
  • E.股东会决议将部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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