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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编号:2636447
1.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说法,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房地产业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 B.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 C.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 D.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 E.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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