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住宅小区设计文件规定其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于2011年1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12年6月份,物业公司来电要求施工单位对如下问题进行维修: (1)住户装修中擅自改变承重结构,造成原有混凝土梁底出现裂缝; (2)原有外墙和屋面渗水; (3)原有房顶装饰工程竖线粉刷细小裂缝; (4)原有给排水管道破裂; (5)原有电气开关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