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食品加工添加剂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
(2)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用于生产瓶装豆腐乳对外销售,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5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输费400元,取得货物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生产模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0元。
(4)销售自制玉米渣,取得含税收入45000元;销售自制玉米胚芽,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销售自制玉米面,取得含税收入2800元;销售自制玉米蛋白粉,取得含税收入70200元。
(5)购进建材一批用于建造厂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50000元,税款8500元。支付不含税运输费3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