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某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科目均无余额。该公司2015年~2016年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015年3月31日,从中国银行借入一笔2年期的长期借款200万元,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当日用于购买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2)2016年6月30日,从工商银行借入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为3.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短期周转借款100万元。
(3)2016年7月1日,按面值发行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6%(不计复利).面值总额为500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发行债券所得款项于当日全部用于购买建造厂房所需的工程物资,厂房已于2016年1月1日动工,预计2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2016年9月30日,归还短期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