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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 相关题库
问答题 编号:2423973
1.某国有单位A就生产机械采购行为进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活动,并确定了中标单位B公司,与其签订了采购合同。在此合同条款中提出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应支付合同全部金额的30%(需出具以A采购人为受益人的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65%,余款一年后付清。B公司在投标时因未能与银行达成协议,故要求承诺:安装验收后支付95%,余款一年后付清。中标后,B公司已与银行达成协议,获得银行保函,故提出要按招标书中的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款,A采购人表示同意,并签订了合同。
  合同签订后,出现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B公司已作了承诺改变,而中标后应是不可更改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A采购人接受B公司的更改方案,是改变了中标结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在招标文件中未将付款方式作为实质性内容,A、B有权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问题】
  1.招标人与投标人能不能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就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修改?
  2.中标结果是否仅能理解为中标供应商是谁?
  3.如果B公司与A采购人法定解除了合同,其可能有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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