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第二章 专利法
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客观题) - 相关题库
单选题 编号:2312549
1.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甲公司于2014年6月1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后,具备实施该专利条件的乙公司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其许可实施该专利,甲公司一直未予许可。201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申请,专利局可给予实施该专利的许可
  • B.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甲公司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 C.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但可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合理的使用费
  •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该复审是终局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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